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降耗工作的意见
(聊政办发〔2011〕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全市节能降耗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25号文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47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大力组织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工程,加快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降耗,实现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2年,组织实施一批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壮大一批综合性节能服务机构,发展一批重点行业领域节能服务公司,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中介机构,初步建立市场化的节能服务体系。到2015年,节能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核心竞争力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节能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全市节能新技术、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产业得到快速发展。
三、大力培育节能服务机构
(一)加强分类指导。深入分析全市节能服务产业现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扎实推进节能服务机构发展。鼓励资金密集型企业、节能产品生产企业、节能技术先进的大型重点用能单位,依托自身优势,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鼓励服务机构积极开展专业化节能服务工作,着力培养有特色、高水平的节能咨询、设计、评估、信息、检测、诊断、培训等节能专业服务机构。
(二)强化科技支撑。加大节能科技研发投入力度,鼓励节能服务机构自主研发或联合攻关,掌握先进的节能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产品,为开展节能服务提供技术保障。
(三)加强监督管理。认真开展节能服务公司申报备案工作,对符合支持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推荐节能服务机构,争取我市更多的节能服务机构列入国家合同能源管理备案。建立健全节能服务标准,严格质量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