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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节能预警调控机制的意见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节能预警调控机制的意见
(聊政发〔2011〕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更加科学、有效、有序地开展节能工作,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任务,结合全市实际,现就完善节能预警调控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完善节能预警调控机制的重要意义

  “十一五”期间,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机制,制定并适时启动了应急预案,对完成节能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总体运行情况看,仍存在调控目标不尽合理、调控手段不够有力、调控时间相对滞后、调控措施比较单一等问题,预警调控机制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转方式、调结构、扩总量、塑特色的攻坚时期。“十二五”期间,国家和省继续把万元GDP能耗作为一项重要的约束性指标,省下达我市万元GDP能耗降低指标为17%以上,任务更加艰巨。我市要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节能形势依然严峻。各级一定要高度重视,健全完善节能预警调控机制,切实增强节能减排的责任感,进一步坚定信心,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节能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各项节能目标任务。

  二、总体要求

  节能预警调控以确保完成节能任务、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以控制增量能耗、压减存量能耗为主要手段,以重点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为主要调控对象,采取强化源头控制、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术改造、目标责任考核等措施,形成增强企业节能内生动力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节能预警调控有序、有效、平稳、科学进行。

  三、建立和完善预警调控配套政策措施

  (一)合理确定能耗控制目标

  根据省下达我市的“十二五”和年度万元GDP能耗降低目标,综合考虑各县(市、区)上年度能耗总量、万元GDP能耗、能源消费结构及经济增长情况等因素,市节能主管部门、统计部门核定各县(市、区)年度能耗总量控制目标和万元GDP能耗下降目标,报市政府同意后下达。年度能耗总量控制目标和万元GDP能耗下降目标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市节能主管部门、统计部门要根据季度GDP实际增长幅度和能源消耗实际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各县(市、区)能耗总量控制目标。各县(市、区)要将能耗总量控制目标和万元GDP能耗下降目标,分解落实到重点用能单位和其他用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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