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 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一:
房屋具体情况
(提示:可按栋、幢分别填写,宜包括房屋名称、房屋地址、竣工时间、建筑规模或面积、结构形式、安全评估或鉴定历史、纠纷等事项。)
附二:
评估范围和内容
(提示:可编写该项目在评估活动中实际完成的工作,如: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构件与部件、建筑装饰装修和建筑设施设备及系统结构体系等的检查检测。)
附三:
相关技术资料
(提示:可按照《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评估技术导则》的规定进行约定。)
附件2:
BF--2011--0210
合同编号:
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鉴定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委托单位与鉴定单位签订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合同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房屋建筑安全鉴定,是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房屋建筑及其附属构筑物和配套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检测与验算,综合分析判断,并出具安全鉴定报告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空格部位填写、选择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划“×”,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当认真核对合同内容,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
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