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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行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评估合同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4.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当认真核对合同内容,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

  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评估合同

  委托单位(委托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评估单位(受托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委托方与受托方就房屋建筑安全评估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情况
  本评估项目所涉及的房屋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 评估范围和内容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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