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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实施精品战略。创作生产更多思想深刻、艺术精湛、群众喜闻乐见、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的文艺精品,创作排演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文学类、影视类和舞台类的文艺精品,全国精神文明“五个一工程”奖及其它重要奖项评选有明显突破,力争每年有一批作品入选国家级、省级奖项。
  --实施项目带动。加强项目规划和选题策划,抓好文学、戏曲、影视、音乐、舞蹈、书法、美术、摄影、动漫等作品的创作生产。
  --加强艺术教育。挖掘在厦高校及市属艺术教育资源,提升艺术院校办学层次和教育水平,加强厦门文学院建设。
  --建立奖励扶持机制。建立健全精品创作生产运作机制,加大政策扶持、资金投入和奖励力度,扶持民间艺术团体发展,充分调动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艺创作。制定出台扶持政策,鼓励民营文化企业、社会力量和民间文艺工作者参与文艺精品创作生产。鼓励、引导社会演艺团队、民间文艺团体等健康发展。
  项目:
  ①重点扶持厦门经济特区建设题材、两岸题材、鼓浪屿题材、侨乡文化题材、保生大帝题材等主题题材和陈嘉庚、罗扬才、林语堂、陈化成、苏颂等人物题材以及厦门革命历史等本土特色方面题材的影视广播类、舞台类和文学类等艺术作品的创作;②扶持厦门艺术学校发展,“十二五”期间争取升格为厦门艺术学院,力争成为国家南方舞蹈表演、培训和教学基地;③制定实施《厦门市公益性文艺演出补贴办法》、《厦门市文艺获奖作品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厦门市扶持重点文艺项目创作办法》;④设立专项民间文化机构发展扶持资金。
  (2)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目标:坚持以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社区和乡镇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优先建设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任务和措施:
  --建设一批代表城市文化形象的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发展专业化、集群化图书馆群、博物馆群,推动各种文化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完善区级公共文化设施。加强区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力争各区文化馆100%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
  --健全镇(街)综合文化站、村(居)文化室。实现全市镇(街)文化站、村(居)文化室覆盖率达到100%,其中未成年人活动内容达到30%以上。加强新城区文化设施建设。
  --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点由镇(街)向村(居)延伸覆盖。到2015年,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点村(居)覆盖率达到100%。
  --推进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设。实施“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和“有线电视户户通工程”,全市有线数字电视用户达到45万户以上,城区有线网络双向用户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有线电视覆盖率达到100%,入户率达到98%以上,推进农村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力争解决城市隧道无线调频广播覆盖。继续实施电影放映数字化改造工程,实现全市电影放映设备数字化,实现全市各区至少有2个以上数字化电影放映设备。
  项目:
  ①建设海峡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区;②观音山闽南生态文化保护示范基地(思明区);③建设厦门市第二图书馆、集美新城核心区文化项目(厦门图书城、西亭文化中心、西亭图书馆、科技馆)及集美艺术区;④闽南戏曲艺术剧院;⑤厦门大剧院;⑥海峡论坛永久会址(翔安大嶝岛);⑦专题美术馆(集美、翔安、同安新城区);⑧同安民俗文化基地、同安坑子口海峡西岸收藏品展示中心(同安区)、闽南童谣艺术中心(翔安区);⑨翔安区图书馆、翔安区宋江阵文化园区;⑩湖里区文化体育中心、湖里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
  (3)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目标:按照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平台,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推进岛内外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一体化,大力推动厦门作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完善覆盖城乡、比较完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
  任务和措施:
  --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抓好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流动文化大蓬车、“温馨家园”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完成厦门市图书馆数字工程建设全市覆盖,实施24小时街区自助图书馆服务。加大对农村、基层的投入力度,以农村基层为重点,加强农家书屋、社区图书室(文化室)建设;加强乡村少年宫建设。
  --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内容,提高群众文化生活水平。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实施市、区、镇(街)文化活动信息发布制度,实施公益文化活动导赏服务制度,促进城乡基层公共服务资源共建共享。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援助服务机制。开展文化志愿者活动,关注外来务工人员文化生活,保障和实现城市低收入居民、残疾人、老年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的基本文化生活需求。
  --加强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提高各级公共文化设施场馆的利用率、使用率,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项目:
  ①规划建设闽南戏剧院、“厦门大剧院”等重大项目;②完善建设一批社区文化广场,扶持推动区、镇(街)、村(居)建设一批文化馆(站)、图书室,完善农家书屋建设;③继续做好“温馨厦门”广场文艺活动、“温馨广场大家唱”活动、厦门群众文化艺术节、企业文化节、社区文化节、农民文化艺术节、“书香鹭岛读书月”等主题系列活动;④推出《厦门文化地图》、《厦门书香地图》等文化指引;⑤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设,有条件的村建立放映室,逐步实现由室外流动放映转到室内固定放映的目标;⑥实施外来务工人员文化服务工程,继续开展流动图书馆、流动演出、流动电影等多种形式的文化服务;⑦积极实施文化环保工程。
  (4)发展地域特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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