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统计局关于推荐浙江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各市统计局,省级有关单位,各有关院校: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组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浙人专〔2002〕148号)和《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第14、15条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对浙江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作适当调整。现就推荐专家库成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作风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统计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及统计、经济、会计、审计相关专业的教授、副教授等;
(三)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学术造诣较高,研究成果显著,在本地区、本行业有较大影响的专业人员;
(四)熟悉职称改革的基本政策,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现任党政领导职务的人员,一般不进入高评委专家库。
二、推荐名额
根据专家库成员构成,请11个市各推荐2名;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各推荐1名;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财经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单位各推荐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