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作为行政许可项目,必须按规定做好认定案卷的立卷和归档工作。各市、县(市区)统计局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对2011年认定的人员都要立卷、归档。
1.实行一人一卷,按长期保存类档案进行管理,案卷整理后统一交所在单位档案室保管。案卷应包括:《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其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符合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考试的人员,在提出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时,除提交前款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2.实行案卷检查、通报制度。省统计局将于2011年11月份,组织人员对各地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案卷立卷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三、加强沟通指导,严格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值班制度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期间,各地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公布值班电话,及时处理或转达考试中的有关情况。
省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值班电话:0571-87052786,联系人:周云云,盛军。
附件:1.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2.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点管理办法;
3.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巡考人员职责;
4.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人员违规处理办法;
5.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试卷评阅和成绩登录工作规定;
6.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试卷保管规定;
7.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1、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试卷等相关资料在考试启用前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命题人员、涉卷人员及相关考试工作人员对其负有安全、保密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二、国家统计局负责考试命题、样卷印制、及样卷向各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运送过程中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各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负责试卷印刷、保管、运送,以及考试等环节相应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