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企业成为创新需求、研发投入、技术开发和成果应用的主体。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支持企业建设技术研究院、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研究生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研发平台。实施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示范推广工程。瞄准世界一流水平,加快培养具有国际眼光、战略思维的创新型企业家,支持建设具有世界一流技术条件和研发水平的企业重大创新平台,掌握一批产业级重大原创性技术成果,造就能在国际上引领行业发展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到2015年,在重点产业领域培育100家以上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17)建设创新人才高地。深入实施十大人才工程,加快培养和引进一大批创新创业人才。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支持高校、企业联合建设一批新兴产业等领域的重点学科和研发机构,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着力引进海外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紧缺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园区联合引进和使用海外人才,促进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之间的人才互动交流。加快建设“人才特区”和国家“千人计划”人才基地,使之成为高端人才密集区、创新创业人才首选区。到2015年,引进100个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团队、200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重点培养1000名科技企业家、4000名中青年创新型科技人才。
(18)完善创新服务体系。继续大力推进各类科技公共服务和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科技服务专业化、社会化和网络化水平。加快知识产权示范省建设,强化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导向,大力提升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加大对创新成果获取知识产权的扶持力度。完善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机制,加强跨地区执法协作,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完善知识产权、技术等作为资本参股的制度,创新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积极创新科技投入机制,着力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强化支持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的财税金融政策,加快发展创业投资,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自主创新。深化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提升开放创新能力和水平。营造鼓励创新、崇尚创业的文化氛围,形成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社会土壤。
五、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行动
协调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充分发挥三大区域特色优势,着力培育沿海新经济增长极和区域新经济板块,促进区域经济合理布局、互动发展,形成“区域间协调、区域内集聚”的新格局。
(19)建设全国城乡发展一体化先行区。大力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社会管理“六个一体化”,加快户籍管理、土地使用、农村金融、社会管理和公共财政等领域改革,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有效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构建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到2015年,生产要素在城乡间的流动更加自由,公共资源在城乡间的配置更加均衡,城乡空间形态更加合理,城乡关系更加协调,在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上走在全国前列。
(20)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坚持科学规划,根据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趋势和城乡人口结构变化特点,合理规划村庄布局,优化资源配置,科学引导村庄建设和整治。组织实施“美好乡村建设行动”及“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到2015年,全省建成1000个省级“康居示范村”,200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农村客运公交化和区域供水一体化,全面改善农村交通、饮水、环境、信息、防灾等基础设施条件。大力推进村级组织“四有一责”建设,强化医疗、文化、商贸等服务功能,拓展就业社保、民政事务、综治警务等功能,全面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21)打造三大区域发展新优势。加快苏北新型工业化进程,以优势特色产业为主攻方向,突出重大产业项目、产业集群的引导和培育,做强做大主导产业;实行“一市一策”的分类指导原则和支持办法,推进苏北五市特色发展;加快新型城市化,大力发展区域性中心城市,壮大县城和重点中心镇,强化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借港出海,加强苏北腹地与沿海的联动,在沿海开发中提升苏北发展水平。加快苏中经济国际化进程,发展壮大具有竞争优势的新兴产业,高起点发展现代服务业,打造临港产业走廊,形成高水平、高附加值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引导外资投向高端制造、高技术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创新外商投资管理方式,提高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技术水平,增强吸纳国际资源和要素的能力。加快推动苏南创新发展,重点发展生产服务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培育发展新业态,促进现代服务业做大规模,率先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重点引进龙头型、科技型大项目,加快培育本土跨国经营企业,拓展境外投资领域,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质量;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打造全国创新驱动的先导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示范区、转型升级的先行区,主要创新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