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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牵头单位:省质量技监局
  参加单位: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卫生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海洋与渔业局
  (十七)建立健全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研究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挥现有检测机构作用,实行资源和信息共享。
  牵头单位:省质量技监局
  参加单位: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浙江检验检疫局
  (十八)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加快开展试点工作,逐步建立起我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参加单位: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质量技监局、省新闻出版局、浙江检验检疫局、杭州海关
  (十九)加快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制订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评估体系。
  重点工作及责任单位:
  1、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
  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参加单位: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质量技监局
  2、制定初级农产品农药、兽药、渔药残留等检测信息的发布办法。
  牵头单位:省农业厅
  参加单位: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
  3、制定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的发布办法。
  牵头单位:省质量技监局
  参加单位:省工商局、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4、汇集分析和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
  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参加单位: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监局、省新闻出版局、浙江检验检疫局、杭州海关
  (二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大食品安全法规宣传和常识教育力度,加强舆论监督,营造人人关注、重视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氛围。
  重点工作及责任单位:
  1、食品安全监管宣传教育。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参加单位: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质量技监局、省广电局、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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