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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05年浙江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七、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建立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探索信用信息评价、披露和奖惩机制。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组织、指导杭州和嘉兴两市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各市也要选择有关县(市)进行试点,为构建全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探索路子。
  八、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按照国家七部门“关于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开展食品检验检测资源调查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食品检验检测资源调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按国家七部门“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的意见”,开展食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全面清理,切实解决现行食品标准的交叉、重复和矛盾,并完成已备案食品企业产品标准的清理。加强标准的宣贯和培训,强化食品安全标准的实施。
  九、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要按照省政府《实施意见》和中宣部关于食品质量报道工作的意见,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食品监管部门与宣传、教育、新闻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开展食品宣传报道“好新闻”和宣传教育先进评选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做到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3·15”进行食品消费咨询日活动,暑假期间组织大学生志愿者“食品安全知识下乡”活动。新闻单位要开辟食品安全专栏、专题,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报道,刊播公益广告。抓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和工商户主的教育培训,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知识和饮食文化教育活动,利用党校等干部培训机构对政府机关和监管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
  十、服务和促进食品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部署和安排,开展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的安全状况、产业状况、监管体制的调研。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监督提供依据。以食品安全引导和促进我省食品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从根本上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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