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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学生联合会关于组织开展2005年暑期大学生志愿者“食品安全知识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3、“食品安全知识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评奖方案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学生联合会

二OO五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1:
  “食品安全知识下乡”社会实践服务队方案

  一、组队要求

  1、实践服务队成员8-10人(包括领队),要求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专业素质。成员组成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党员或预备党员不少于4人,食品相关专业学生不少于4人,服务地学生不少于1名。

  2、实践服务队须有学校老师或校团委、学生会主要干部带队。

  3、实践服务队组成后,要进行专门的培训,请有关同志、食品安全知识专家为实践服务队成员讲授有关知识,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增强政治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

  4、各高校团委要在主办单位的统一协调下,尽快与各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取得联系,确定服务地点和活动方案。

  5、实践服务队成员名单和负责人联系方式须于6月28日前报至团省委学校部。

  6、各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须于6月30日前报至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实施要求

  1、7月初,各校组队、培训;7月上、中旬,在浙江工商大学举行出征仪式和培训工作,随后到杭州市区各街道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

  2、集中实践活动不少于四天时间。

  3、实践服务队到达服务地区后,要与当地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团委联系,在当地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团委的指导下开展活动。

  4、实践服务队应深入乡镇、企业进行宣传调查,宣传调查的范围应不少于6个乡镇,签订承诺书的企业和商店不少于50家。承诺书应签订一式两份,一份带回汇总整理并上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一份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

  5、实践服务队的活动,除了常规的宣传调查外,应安排至少2次的咨询活动。

  6、活动期间,实践服务队应及时将服务动态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团省委。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团省委将择优及时向新闻媒体发布。

  7、活动结束后,各实践服务队要将队员心得体会、团队调查报告(不少于3000字)、媒体报道集锦和签订承诺书汇总情况一起于8月10前报至团省委学校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团省委、省学联将根据活动评奖方案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实践服务队、先进个人和优秀文章进行评比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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