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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宣传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及时宣传各地食品打假治劣的积极成果。准确宣传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和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使政府部门发布的食品质量权威信息在第一时间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适时曝光一些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激励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抵制制售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等不法行为的积极性。
  (四)科学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在机关、学校、社区和农村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常识的普及工作,倡导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积极宣传重视食品质量、讲究信誉的典型。宣传我省各地推进“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建设的成效,宣传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基地建设的成果,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提高我省食品信誉,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增强群众食品消费信心。
  三、重点对象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要面向全民,持之以恒,做到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
  (一)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食品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的重要职能。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要将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在党校、行政学院等各类干部培训进修班中安排食品安全教育内容,强化领导干部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要重视搞好食品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掌握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监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以适应艰巨复杂的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
  (二)突出抓好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和第一道防线,要作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要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教育培训机制,纳入企业管理和发展计划。使企业法人代表、生产经营负责人和安全质量主管人员具有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食品从业人员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常识。特别要注意抓好中小企业负责人和个体工商户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食品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做到依法生产,规范经营。
  (三)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指导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学校应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列入健康课程授课内容,引导学生形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大力开展社区居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城镇社区居民对食品安全十分关注,对食品安全问题也很敏感。要把食品安全宣传作为“平安浙江”宣传进社区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咨询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印发宣传材料、举办知识竞赛和科普展览、参观现代化食品生产企业等形式,对居民进行食品安全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食品安全消费水平和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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