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保健食品和校园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食安委〔2005〕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浙江省保健食品和校园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
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浙江省保健食品和校园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浙江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5〕9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5〕51号),针对当前我省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保健食品和校园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2005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针对群众反映强烈且需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我省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保健食品、校园食品专项整治,使保健食品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健全,生产企业实施GMP进程明显加快,保健食品市场规范有序,健康相关产品违法宣传改善性功能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校园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深入推行,校园食品商店连锁超市和放心店建设在面上推进,校园周边食品制假售假窝点及无证无照摊点得到基本清除,日常巡查制度和管理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学校师生的食品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三、整治内容
(一)保健食品专项整治
⒈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检查。重点检查经销保健食品的批发市场、药店、计生服务站、保健品商店等场所,是否存在销售未经批准生产上市以及伪造批准证书、批准文号、标志的假冒保健食品的行为。
⒉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有否严格按照GMP要求组织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