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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按照“三贴近”和“五进”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选择群众喜闻乐见和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在广大城乡普遍开展生动活泼、富有实效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举行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全省统一时间,省市县联动,请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出席仪式,各主要监管部门和相关学会、协会设台进行宣传、咨询活动。
  (二)通过开设咨询台、开辟媒体专栏、印发宣传材料、举办知识竞赛及科普展览等形式,对公众进行食品安全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教育。要求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市场、商场、餐饮单位,“千镇连锁超市和万村放心店”经营单位,都要进行一定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教育,以增加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三)组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讲话,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四)结合全省“真情送服务、建设新农村”活动,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宣讲形式送政策、解疑释惑送法规、强农富民送科技、卫生下乡送健康、年货安全送放心、文化进村送娱乐”等活动中,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
  (五)组织居民代表参观先进食品企业或无公害种养殖基地等,了解安全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增强食品消费信心;在老年活动场所组织饮食营养和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宣传、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先进表彰、“我与食品安全”网络征文以及食品安全“好新闻”评比系列活动。
  五、几点要求
  (一)各地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宣传月活动。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确保宣传月活动的效果。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各市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请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要把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与其他食品安全工作有机结合,互相促进。宣传教育是整个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综合检查及评价、元旦春节食品安全大检查、保健食品和校园食品联合专项整治等,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把食品安全知识作为各地“真情送服务,建设新农村”活动和创建“平安浙江”宣传工作的具体内容,一并下乡进村,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
  (三)搞好全省联动,形成宣传声势。1月7日上午9时,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将在杭州举行“关注食品安全,共创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全省食品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各市、县作为分会场同时开展宣传活动,要周密筹划、精心组织、保证效果。省级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计划中涉及各地的活动,要积极配合,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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