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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浙食安委办〔2005〕48号)


各市、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根据省政府领导要求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于2006年1月上旬至2月上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强化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精神,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和努力把握时机、创新形式、大造声势的要求,将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科学知识送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乡村,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党和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各地食品安全工作采取的举措和成效,不断增强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营造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为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实现小康做出应有贡献。
  二、活动主题
  2006年食品安全宣传月的主题是:关注食品安全、共创和谐社会!食品安全宣传标语可在《食品安全宣传标语目录》(附件2)中选择。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精神;
  (二)宣传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宣传我省食品安全“三网”长效机制建设,尤其是“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取得的成果;
  (四)宣传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成效;
  (五)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
  (六)宣传优质食品、优秀品牌和优秀企业,增强群众食品消费信心。
  四、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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