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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建议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

  建议十:充分利用检验检测手段,依靠科技力量,加大投入。
  整改措施:加紧研究制订全省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确保重点、体现特色的原则,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建立健全我省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检测车、检测中心、检测点、检测箱四位一体的市场商品快速定性检测能力建设。推进定量检验与快速检测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高食品卫生现场监督快速监测水平。进一步完善食品企业严格自检、检验机构接受委托检验和政府部门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检验检测体系。选择部分市、县开展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试点。
  责任单位:省质量技监局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农业厅、卫生厅、工商局、海洋与渔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浙江检验检疫局等
  建议十一: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典型要曝光,但要以正面宣传为主,媒体不能发布失实报道,误导消费者;要抓好中小学食品安全教育。
  整改措施:按照中宣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报道工作的意见》精神,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领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机制。各级宣传、教育、食品监管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明确责任,密切协作。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丰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做到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宣传各地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三网”建设的成果,不断增强监督管理者和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公众依法维权和参与监督的能力。重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有选择地曝光一些食品违法犯罪案例,震慑不法分子。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严格规范食品安全新闻报道行为。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通过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造成遍及全省城乡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声势。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组织食品安全报道“好新闻”评选,进行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刊播评比,调动各方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热情。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教育,继续组织暑期大学生志愿者下乡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活动。
  责任单位: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
  建议十二:加大对食品广告的整治力度,特别是省级四大媒体集团公司。
  整改措施: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上半年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下半年集中整治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对广告市场全方位、全过程动态监管。一是强化对广告主的监管,从源头上治理虚假违法广告。把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广告主作为打击重点。二是强化对广告公司的监管,规范广告经营行为。督促广告公司建立和落实广告管理制度,依法经营,规范操作,自觉拒绝设计制作和代理虚假违法广告。三是加强对广告媒介单位的监管,构筑虚假违法广告的防范体系。会同宣传、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进一步落实广告媒介单位发布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对发布违法广告的责任人要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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