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加强畜禽定点屠宰监管。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技术改造,改善定点屠宰场所设施条件。督促屠宰和加工企业严把生猪入厂检疫关和肉品出厂检验关,严禁不合格生猪产品出厂销售。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不法行为,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上市现象得到基本杜绝。探索完善制度,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加强对其他畜禽屠宰的监管,防止动物源传染性疾病。
(四)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大食品消费领域监督检查力度
1、规范和强化食品卫生许可工作。开展食品卫生许可工作的清理整顿,对重点地区和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认真组织查处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2005~2006年制定并实施《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程序和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标准,规范卫生许可证发放行为,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食品添加剂、新资源食品的卫生许可工作,加强许可后的监督管理。2007年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基本达到良好生产规范要求。
2、加强餐饮业、集体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加大对学校、建筑工地 、旅游景区景点食堂、餐馆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实施《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规范》,督促和指导餐饮单位主办者严格执行。提高餐饮单位的卫生许可要求和准入门槛,加强许可后的监管,重点对卫生条件、防护措施和人员健康进行检查,防止交叉污染,最大程度地消除食源性疾病的隐患。到2007年底餐饮业、快餐供应企业、学校食堂基本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国家食品卫生规范要求执行。
3、以餐饮服务企业与学校食堂为重点,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餐饮业、食堂食物中毒追究制度,促进餐饮企业提高食品安全自律能力,督促餐饮业树立诚信守法意识,加强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快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2006年在餐饮业、学校食堂全面实施。
4、建立和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体系认证。提高餐饮业的品牌意识,联合有关部门在品牌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连锁的餐饮单位推广先进的食品安全自身管理体系,通过与行业组织合作共同建立和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体系的认证工作,充分利用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提高我省餐饮业食品安全自身管理的档次和水平,树立餐饮业的良好社会形象。逐步推进HACCP管理,2007年在大型餐饮业、快餐供应企业和大学、高中食堂推行HACCP管理。
5、加强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设。完善和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通过完善食源性疾病的报告、监测与溯源体系,借助食品污染物监测数据,在全省建立起一个能够对食源性疾病暴发提前预警的系统。2005年制(修)订我省食源性疾病报告制度;2006年起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均建立一个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预防宣传培训点;2006年底建立11个市级食源性疾病监测点;2007年完善并全面实施食源性疾病报告体系,并对我省食源性疾病的暴发与流行趋势进行分析和预警。到2007年,70%市级以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达到食品安全现场快速监测设备的装备要求;70%市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建立食品卫生监督信息网络;50%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立食品卫生监督信息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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