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切实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有效途径,与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制度相结合,与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相结合,逐步实现生产过程有记录、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
(二)大力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提高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
1、全面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全面清理和整顿食品加工企业,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实施分片式定责制监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监管网络,2005年试点,2006年在全省推行。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2005年启动茶叶、挂面等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2007年28类食品全部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力争使我省大中型食品企业基本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到2007年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出厂自检能力达到100%,对重点食品质量监督抽查达到全覆盖。建立食品企业信息库,企业的诚信失信记录全面、准确、完整。
2、加大对食品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食品质量案件查处率达到100%,食品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集中力量打击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区域的制售假劣食品行为,基本取缔遍布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非法小作坊。2007年在全省城镇基本消除食品无证生产加工行为。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力争用 3年时间在现有检验检测资源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确保重点、体现特色的原则,建立健全以国家级食品实验室为龙头、省重点食品实验室为骨干、县(市)专业食品实验室为基础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企业严格自检、检验机构接受委托检验和政府部门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检验检测体系。2006年省级及杭州、宁波市检验机构整体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2007年扶持食品生产重点县或偏远地区的县加强技术能力建设。
4、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修)定食品安全的地方性标准,构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确保食品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进一步完善食品标准登记备案制度,对食品生产标准实行先审查后备案。2005年全面完成我省食品地方标准的清理,2006年在规模企业中开展标准执行情况监管工作,2007年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全面展开。
5、有效提升食品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通过引导和监管,不断健全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必备生产条件和管理要求,各项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对于列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力争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取证率达到100%。培育和发展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集团,合理布局产业区域,宣传和推介一批质量优、信誉好、品牌响的企业和产品。力争到2007年创建一批按标准组织生产、在国内具有竞争优势的浙江食品名牌产品。
6、进一步加强进出口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安全监管。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和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测监管模式,提高口岸检验检疫装备水平和检验检测能力,严厉打击食品走私活动,促进对外贸易。建立健全进口动植物源性食品安全准入制度,实施进口食品不合格信息通报制度,建立有效的疾病疫情防控体系。加强源头管理,大力推行“公司+基地”的出口食品生产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出口企业的诚信意识和自检自控能力。实施出口动植物及其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的登记备案制度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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