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浙江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政办发明电〔2006〕7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6年浙江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五月九日
2006年浙江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4〕50号),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24号)和2006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工作计划的要求,现将2006年我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1.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着力扩大“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的覆盖面,建立连锁超市、放心店的乡镇和行政村达到75%。大力推进食品配送工作,向村级加盟店、放心店的食品配送覆盖面达10%。加强对连锁超市的引导和规范以及对放心店的动态监管,提高连锁超市和放心店创建质量。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和落实机制,实施生产领域重点产品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群众监督网的功能,积极探索基层群众监督资源的整合,完善和落实举报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
2.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销售食品行为。加大对分散在广大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有效遏制食品违法行为。
3.大力开展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加强对农业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的治理,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深入开展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加大对制售假劣种子、种苗、农药、肥料、饲料、兽药、渔药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广使用高效低残农药、兽药、渔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全面整顿农资市场,规范农资市场准入管理,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管和质量抽检,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