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农办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湘农办〔2011〕89号)
各市州农办,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湖南省农办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湖南省农办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年)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农办系统干部职工共同努力,顺利实施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取得显著成效。五年来,农办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农民群众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明显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各项事业的法制化管理不断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阶段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提高全省农办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努力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化建设水平,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湘发[2011]12号)精神,结合全省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特制定《湖南省农办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一、指导思想、目标及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全面落实依法治省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湖南,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服务“三农”相结合,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推进农业依法治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 进一步促进农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全省农办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