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注重从政策层面维护群众利益。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的通知》(川府发〔2011〕6号),把公共政策公众参与、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五大必经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听证制度、执行情况后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市法制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协办)
(二)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对应落实相关审批事项的取消或调整工作,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再进行审批;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及时做好移交承接;对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完善监管措施,变审批为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行政审批事项要按市政府确定的原则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以增强公开运行的透明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对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行政管理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做到市、县(区)同一层级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行政管理事项的名称、数量、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相对统一。适时建立完善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243号),强化责任追究。加强电子监察力度,强化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政府上网工程和电子监察,全面推行并联审批,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和“三项制度”。(市监察局牵头,市法制办、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协办)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保证权力透明行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快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积极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逐步实现全程电子化网上运行,并进行网上实时监督。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部门有权无责、权大责小和权责脱节等问题。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对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严肃追究责任,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市法制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协办)
六、注重惩防并举,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