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
1.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严格执行行政经费支出预算,用电、用油、用水、因公出国(境)费用、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等经费预算,在按规定比例压缩后的基础上继续实行“零增长”。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追加会议费、购置费、修缮费以及庆典活动经费。(市财政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协办)
2.严格控制会议。严格控制会议、培训的数量和规模,尽可能利用现代通信和技术手段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避免层层开会。(市政府办牵头,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协办)
3.进一步减少发文数量。凡是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的,不再另行发文。(市政府办牵头)
4.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的专项治理。未经批准不得以政府或部门名义和使用财政资金举办各种论坛、研讨会,经批准举办的要纳入财政预算,接受监督。(市纠风办牵头,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外侨办、市商务局、市人社局等协办)
5.继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牵头,市国土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协办)
6.合理控制举办大型综合性体育赛事的节奏和规模,充分利用现有场馆设施,勤俭节约办赛。(市体育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协办)
(三)深化财政管理改革。
1.建立健全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清理和压缩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严格规范市级部门专项项目设立,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完善资金分配管理办法,堵塞管理漏洞。大力推行专项资金绩效分配改革,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透明性。
2.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公务卡改革。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将所有预算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改革范围。加大公务卡改革试点力度,在市级全面推开并进一步巩固完善,县级在 2011年启动改革试点。
3.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巩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的成果,进一步深化治理工作,扫除盲区、死角,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4.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制定非招标采购方式、电子化政府采购、市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网上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等配套制度和办法。完善评审专家抽取机制,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创新政府采购管理模式,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
5.大力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推进编制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把政府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提高资金统筹能力。按照“明确责任、规范运作、分步实施”的原则,大力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继续推进重点专项资金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中、省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三公”支出预算决算公开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项目。(市财政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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