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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关于惠农支付服务业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各司其职、凝智聚力,确保惠农支付服务业务稳步推进。惠农支付服务业务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窗口指导”作用,落实好惠农支付服务业务工作的组织推广、指导协调及审核监督。召开青海省惠农支付服务业务工作碰头会议,及时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立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机制和激励机制,以此督促惠农支付业务快速发展。
  各级地方政府要围绕省政府新农村建设战略,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加大对惠农支付点的扶持力度,积极推进此项业务快速发展,满足当地农民群众最基本的金融支付服务需求,让农牧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党的惠民政策。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要制定惠农支付服务业务管理办法,加强对惠农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规范各方行为,切实防范业务风险。各级财政部门要本着立足“三农”、服务“三农”的原则,建立省、州(地、市),县三级共同负担的惠农支付服务点财政补贴机制,保障惠农支付业务顺利开展。税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上制定的惠农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公安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确保惠农支付服务点周边环境的安全。省通信管理部门要协调电信企业,对网络已覆盖的乡镇,按比例统一降低惠农支付服务点POS终端现行网络通信费用。
  中国银联青海分公司应合理规划系统改造项目,逐步拓展惠农支付服务业务功能,为农牧民提供更多金融服务。负责惠农服务点的入网和业务信息转接,对开通惠农支付服务业务功能的机构进行系统测试。与各金融机构沟通协调,继续增大农牧区银行卡的发放数量,加大POS设备投放力度,不断夯实用卡环境。
  涉农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惠农支付服务业务和相关技术规范,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业务操作实施细则。及时完成系统内惠农支付服务业务清算和差错处理,受理交易查询和投诉,负责完成对本系统内从业人员惠农支付服务业务的培训。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逐步实现各项补贴资金全部通过惠农支付服务点领取。
  各惠农支付服务点应遵守国家制定的银行卡相关法律、法规;申请开办业务时应向收单机构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基本信息;支取现金应遵守现行现金管理规定;接受收单机构相关业务受理培训、指导和监督,负责POS机具的保管和日常维护。
  (五)强化惠农支付服务点风险防控,营造安全支付服务环境。青海省惠农支付服务业务工作领导小组应依法加大对惠农支付业务的监督力度,引导农牧区金融机构不断增强合规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农牧区支付结算工作的安全有效开展。参与惠农支付服务业务的各金融机构应严格执行会计结算制度,加强管理,妥善处理纠纷,维护农牧民办理惠农支付业务的信心。严把惠农支付服务点准入关,建立健全商户信息登记制度,加强对惠农支付服务点的资质审查、操作规范和风险管理以及POS机具的监控与维护。建立惠农支付服务点走访制度,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惠农支付服务点日常交易监控,建立惠农支付服务业务交易风险应急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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