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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关于惠农支付服务业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2.启动宣传机制,提高社会认知度。各级人民银行将联合当地政府、公安部门,组织涉农金融机构、惠农支付服务点经营者开展惠农支付服务业务宣传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业务培训班、现场演示等形式,向农牧民介绍此项业务的安全、快捷的特点,确保支付服务点商户掌握 POS机具操作、日常维护及签购单保管等基本常识,夯实惠农支付服务业务顺利推广的社会基础。
  3.提高发卡量,实现银行卡办理惠农补贴业务。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联合中国银联青海分公司和各发卡机构开展银行卡安全用卡宣传及青海省银行卡联合推广活动,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要借助各类营销活动,向农牧区大力拓展银行卡业务,增强农牧民办卡、用卡意识。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确保惠农补贴全部通过银行卡发放,满足农牧民支付需求的同时,不断提高银行卡使用率。
  4.加大硬件投入,积极改善用卡环境。各涉农金融机构应逐步加强对农牧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大金融服务空白乡镇ATM和 POS的安装数量,合理增加手机支付、自助转账电话等投放力度,在金融机构缺失乡镇实现 ATM、POS机具布放零突破。
  (三)总结及考评阶段(2013年12月)
  青海省惠农支付服务业务工作领导小组在认真总结各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对全省各州、地惠农支付服务业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考核,对取得突破性成果的单位在全省范围内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主动性不强、无明显进展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为进一步深化改善农牧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奠定基础。
  五、规划措施
  (一)大力推广惠农银行卡,奠定惠农支付服务业务开展基础。鼓励各家金融机构特别是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加快以卡换折的工作进度,结合惠农政策的落实,继续向乡镇以下网点推广普及银行卡,向农牧民宣传普及使用银行卡办理惠农补贴款基础业务,逐步改变农牧民的支付习惯,让农牧民真正体验到惠农支付服务的便利、安全。
  (二)根据农牧民金融需求,确定惠农支付服务业务推广乡镇。经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商户申请、当地政府推选、人民银行审核,确定1--2个遵纪守法、信誉度高、有稳定现金流、基本素质较高的商户,如粮油批发站、日用品零售店、中国移动缴费站等满足当地农牧民基本消费需求的经营机构,通过在经营场地布放POS终端,为农牧民提供持卡小额取现、转账、消费、查询和缴费等业务,逐步解决边远农牧区金融机构缺失造成的金融需求问题。
  (三)建立惠农支付服务业务专项补贴及税收、通讯费用减免优惠机制。对于确定的惠农支付服务点,政府相关部门应本着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原则,给予一定的费用减免及优惠政策。通过税收减免,POS终端通讯费用优惠,网络、自助设备及POS机配置费用补贴,银联通过银行卡费率优惠等方式,减轻惠农支付服务点承担的各项缴费压力。适度降低支付服务点的准入门槛,对于无法提供税务登记证的,可以使用土地使用证、户口簿、村委会证明等材料替代,免除服务点受理终端机具押金,充分调动服务点积极性,推动惠农支付服务业务长期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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