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利用社会教育投入,完善教育经费筹集机制。
各市、县政府在落实财政教育投入任务的同时,要积极创新教育投入机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机制。在不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社会办教育的积极性,积极引导社会投入,拓宽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
三、优化结构,科学合理使用财政教育经费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优化教育投入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一)全面优化教育投入结构。在教育经费安排上,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结合我省“十二五”规划和《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着力解决当前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既要体现教育改革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要求,又要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统筹城乡、区域之间教育协调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调整优化教育经费投入结构,在落实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重大投入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向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倾斜,实现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保障教育民生工程实施。教育经费安排要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负担,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要大力支持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农村儿童安全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普通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等民生工程建设。
(三)突出支持重大教育项目。按照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坚持顶层设计、总体规划、政策先行、机制创新等统筹推进,着力解决教育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各市、县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中央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在保障教育民生工程实施的同时,重点保障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重大项目,统筹落实经费,扎实推进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