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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实施意见
(皖政〔2011〕9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到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国发〔2011〕22号)和《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重要意义

  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多年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教育投入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财政教育投入规模持续快速增长。2001-2010年,全省公共财政教育投入从66.7亿元增加到386.3亿元,年均增长21.55%,财政教育支出已成为我省公共财政的第一大支出,为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也要看到,与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相比,我省教育投入总量仍然不高,投入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创新教育投入体制机制的任务依然繁重。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经济转型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对于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大教育投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优先发展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投入政策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着力强化教育投入责任,拓宽教育投入渠道,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确保到2012年我省各级各类教育生均经费不低于中部省份平均水平,到2020年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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