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修改已核准施工图的,还应当提交原施工图核准文件(原件1份)。
依据:《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
五十六条及本实施办法。
六、申请表格
《行政审批事项业务申请表》,该表格可到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及各管理局行政服务窗口免费领取,也可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www.szpl.gov.cn)上免费下载。
七、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各管理局行政服务窗口。
八、审批决定机关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各管理局。
九、审批程序
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发《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图修改备案证明书》。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十、审批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十一、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图修改备案证明书》及施工图修改备案图纸,无期限规定。
十二、审批的法律效力
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图修改备案证明书》后方可根据修改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十三、收费
无。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
附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一般规定
一、自然人
(一)申请人为大陆居民应提交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现役军人可提交军官证、长期旅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可提交护照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提交户口薄或者出生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