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用地城市雕塑审批意见,无期限规定。
十二、审批的法律效力
城市雕塑设计方案经审批后方可进行雕塑建设。
十三、收费
无。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
02号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市政管线接口(建设工程开设路口)审批
一、审批内容
市政管线接口审批即对市政管线接驳进行审批;
建设工程开设路口审批即对建设工程路口(包括机动车和人行永久路口,机动车临时路口)开设进行审批。
二、设定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
四十条;
(二)《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1998年5月15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01年3月22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第
六十八条。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审批。
四、审批条件
(一)市政管线接口:
1.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4.符合国家、省、市建筑设计技术标准和强制性规范。
(二)建设工程开设路口:
1.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开设永久路口的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设临时路口的须取得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