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继续深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建设
一是大力实施《浙江省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05-2007)》(浙食安委办[2006]24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试点。检查对照三年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针对薄弱环节和工作难点,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各项任务如期完成。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部署,总结近几年食品放心工程、专项整治和“三网”建设经验,选择3-5个县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二是加强初级农产品、水产品等质量安全监管。贯彻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行动。组织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推行产地编码制度。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等污染的监测。大力推进初级水产品质量“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活动。探索建立蔬菜、水产品、猪肉等生鲜食品的市场准入机制,实现农产品质量的可追溯。三是加强以市场准入为核心的食品生产加工业的全面治理工作。以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监管为重点,以小企业小作坊治理为突破口,引导和鼓励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实施多种形式的整合提升。全面实施食品及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争取前28类食品应当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取证率达90%。四是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按规定公布监测信息,及时进行消费引导和提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加强酒类流通市场管理。五是餐饮业、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学校周边餐饮和小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积极开展《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以强化原料索证为重点建立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推行“五常法”管理模式,以提高餐饮业自身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四、突出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