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继续推进“三绿工程”。加快绿色市场建设和绿色市场认证步伐,继续开辟绿色通道,大力改进运输方式,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引导消费者绿色消费。深入开展“三绿工程下乡”活动。加强酒类市场管理,继续实施酒类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制度,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
四、强化餐饮环节整治,规范餐饮业加工食品行为
(十三)开展食品原料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学校及周边、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小餐馆和旅游景区餐饮摊点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和来源不明的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违法使用添加剂以及利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霉变、生虫等不洁原料或过期食品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非食品原料等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加强对亚硝酸盐的使用管理。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建立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原料进货溯源制度。
(十四)继续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以餐饮业、学校食堂为重点,全面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积极推行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加强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教育和指导,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完善和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针对薄弱环节,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定期发布预警信息。
五、加强保健食品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
(十五)开展保健食品市场整治。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农村保健食品经营者为重点对象,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类产品为重点品种,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检查和专项抽检,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非法添加药物的违法行为,整治和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整治行动,完善对违法广告的公告和警示制度,严肃查处误导、坑害消费者尤其是农民群众的违法行为。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产品标准执行、标签说明书规范情况,严防不合格保健食品流入市场。
六、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农民群众利益
(十六)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按照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加大整治力度,强化监管措施,探索长效机制。以农村小企业、小作坊、小食杂店、小摊点、小餐馆和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实施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管,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农村市场。严厉打击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十七)完善农村现代流通网。扎实推进“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建设,全面加快欠发达地区建设进度,集中力量抓好尚未完成创建目标的地区,基本实现全覆盖。大力推进连锁超市、放心店向学校、社区和一些厂矿企业延伸,着力解决“无店村”保障食品安全的有效办法。加大对连锁龙头企业和配送中心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快改造提升农村放心店,使村级连锁配送占应建放心店行政村的比例达24??8%,农村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70%以上。巩固、提高和发展连锁超市和放心店,建立健全“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动态管理和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