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崭新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要在前一轮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加大工作力度,扩大试点范围,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扩大工作覆盖范围,选择地方特色产业开展全行业试点。目前我省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主要在部分地区、部分行业的部分企业开展试点工作,局限性较大,作用和效果不够明显。各地、各部门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探索选择当地的某些特色优势食品或主导食品产业开展全行业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2008年,省里将选择保健食品作为全行业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试点,各县(市、区)要至少选择一个行业开展全行业试点。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单位,应当在三个以上行业和30家以上企业开展试点。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两档”,加强信用基础建设。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档案(政府监管档案)和企业生产经营档案,是做好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披露、奖惩和管理的基础工作。各地要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转发的三个行业企业生产经营档案示范文本和实际监管工作要求,明确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及其信用监管档案的总体要求和基本框架。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应包含企业的基本信息、证照信息、日常监管信息、检查检测信息和事故查处信息等。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应涵盖企业管理基础工作和原料采购、生产加工、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各个方面,切实做到“管理有制度、产品有标准、操作有程序、过程有记录、信息可追溯”。
(三)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反映食品企业信用状况。及时汇总、分析、评判企业信用状况,披露相关信息,发挥信用奖惩机制的作用,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各地、各部门要在食品安全信息网的基础上,努力争取政府支持,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网站的功能。通过各种技术手段,逐步实现部门监管信息、企业经营信息、协会自律信息等各类与食品安全有关信息在同一平台上的互联互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信用信息系统,适时向社会公布信誉可靠、质量安全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名优特产品;同时,将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告。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要不断总结推广,必须依靠牵头单位和有关部门的通力配合,依靠全社会和生产经营者的支持和参与。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等大众传媒对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和在试点中表现优良的企业进行宣传,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注程度,使守信企业得到社会褒奖,失信企业得到公众惩戒,切实发挥信用体系建设的功效,从而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对监管工作人员和生产经营者的培训,使广大从业人员强化对信用体系建设意义和目的的认识,掌握具体操作方法,确保信用体系建设成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构建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打下坚实基础,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