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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府办函〔2011〕1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自贡市“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自贡市“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全国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公消〔2011〕280号文件印发)对“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以下简称“五大”)活动,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战役目标
  深入开展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两类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生产、储存、住宿为一体的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和小生产加工企业)的消防监督检查,全面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坚决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行为,关停一批不合格场所,整改消除一批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隐患。
  二、战役部署和工作重点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14日-2011年10月19日)。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排查整治重点,及时召开部署动员大会,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广泛动员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迅速落实“清剿火患”战役工作部署,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10月20日-2012年2月6日)。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地实际,突出整治重点,进一步细化、量化“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切实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
  1.2011年10月20日-2011年10月31日的排查整治重点为:旅游景区和城区内的人员密集场所。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重点检查旅游景区、文物古建筑、寺庙、商场、市场、餐饮、住宿、娱乐、车站和码头等场所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工作,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的情形,是否存在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情形,是否存在不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突出消防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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