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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林业(农林)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加快我省林业改革发展,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现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指导意见》对我省林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重大举措和政策支持等,是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指导意见》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河南的持续关爱和殷切期望,对于促进中原经济区“三化”协调发展、为全国同类地区创造经验,加快河南发展、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带动中部地区崛起、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对于加快河南振兴、实现中原崛起将产生深远影响。

  《指导意见》强调,积极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发展的路子,是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核心任务,要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建设“四区两带”生态网络构架,全面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要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建设全国重要的油料和花卉生产基地,要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建设生态文化旅游带等一批重点旅游景区和精品旅游线路。这进一步明确了生态建设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突出地位,为我省林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在维护粮食安全、促进农村发展、改善生态状况、提高生态承载能力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中原经济区建设的“两不牺牲”、“三化协调”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因此,全省林业系统要认认真真、原原本本、深入细致学习,必须充分认识《指导意见》的重要性,深刻把握林业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统一到国家对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区域协调发展总体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央领导对河南工作的重要指示上来,切实增强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开拓进取,务实重干,全面落实意见提出的涉及林业的各项任务,紧紧抓住这一重大机遇,加快我省林业改革发展,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构筑良好的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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