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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11月全市建设工程网格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5.瓶装液化气的安全使用情况。

  (三)建筑市场方面

  1.施工单位是否存在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执行经理的资格情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及持证到岗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

  3.施工许可手续办理情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以及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的备案情况。

  4.监理单位是否存在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监理业务的行为。

  5.注册人员到岗及带班上岗情况。

  四、检查要求

  (一)工程各参建单位要严格履行各自工程安全质量责任,认真遵照国家和本市工程建设质量技术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安全质量隐患,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确保工程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

  (二)市、区两级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要加大工程安全质量执法力度。要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记入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三)请参加此次检查的各区、县执法人员于11月2日前,将填写的《2011年11月全市建设工程网格联合执法检查参加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11月全市建设工程网格联合执法检查参加人员报名表

  二O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
  2011年11月全市建设工程网格联合执法检查参加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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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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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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