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库局
组织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研究制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市本级改革工作,指导县(市)财政国库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专户资金收付核算统一归口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制度,管理和审批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备案;负责财政预算总会计、财政专户资金及非税征管收入的核算工作;负责财政收支统计,预测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负责编制本级财政总决算,汇审全市财政总决算;负责预算单位部门决算的布置和汇审工作;办理县(市)区财政的资金调度和结算;组织实施本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指导国库收付中心工作。
(七)综合处
负责制定全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编制本级政府非税收入收支计划、统计分析和上下级财政结算工作;负责基金预算编制管理和市级政府专项资金、资金收支计划管理;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确定和年度验审等相关监管;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全市土地、海域、矿产等国有资源收支政策,负责本级土地出让金、海域使用金、矿产有偿使用费管理;负责全市住房资金、彩票市场的监管;负责市本级彩票管理机构财务管理,审核彩票公益金使用计划;负责罚没财物处置的管理工作;负责财政票据管理,指导票据监管中心工作。
(八)基本建设处
负责分管部门(单位)的预决算、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查监督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编制分管部门(单位)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汇总、编制基本建设计划;负责管理重大项目资金;牵头管理市财力基本建设、援疆资金、城市维护和城市建设管理等财政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年度资金执行计划,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制定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研究,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建设工程造价、制定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投资评审等配套制度;指导市重点项目办公室的工作,联系临港重大项目办财务管理工作。
(九)行政政法处
负责分管部门(单位)的预决算、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查监督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编制分管部门(单位)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制定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综合性开支、涉外开支范围及标准;制定分管部门(单位)的专项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对分管部门(单位)财务基础管理和执行制度、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管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等基金;协同公务用车治理;联系中央单位驻甬机构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