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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一)办公室(中共宁波市委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协助管委会、党工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负责提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有关决议、决定等的催办、督办;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息、法制、劳动人事、政策调研和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管理和电子政务工作;负责行政后勤和接待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对外宣传、联络协调和群团工作。

  (二)投资合作局

  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拟订投资鼓励政策;负责投资环境、政策的对外宣传;负责招商项目洽谈、引进与协议签订工作,按照授权承办外资项目的审批、发证等工作;负责国(境)内外重大展览、展示活动;组织参加各级政府、行业组织的招商合作和外事活动。

  (三)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区域内投资决策、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报批合同章程等工作;组织和负责对进区企业的服务与管理;负责联系有关部门设在区域内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负责区域内科技进步、统计、企业上市和劳动力管理、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的调解等工作;协调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要措施建议;拟订并监督实施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导协调区域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市相关部门开展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验收,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等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区域内单位的劳动安全保护。

  (五)建设管理局(宁波市规划局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负责建设项目的审核报批及验收;负责管理建筑市场,监管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和房屋权证登记等工作;负责审核工程预决算、定额管理工作;负责质量监督、工程档案等工作;负责区域内城建监察、测绘勘测和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负责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环境评估等环境管理工作;受委托编制区域内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负责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办理“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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