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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利息、租金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1年9月5日,实施日期:2011年9月5日)废止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利息、租金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陕地税发[1997]0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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