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的通知
(京政发〔2011〕5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社会保障发展规划
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社会保障发展规划
二〇一一年九月
目录
前言
第一部分 发展成就
一、创新社会保障制度,率先实现制度全覆盖
二、创新养老助残模式,社会福利水平提高
三、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实现社会救助无盲点
四、构建住房保障体系,缓解居民住房困难
五、提高社会保障待遇,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第二部分 发展要求
一、社会结构转型要求建立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城市功能扩展要求形成包容开放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发展动力转换要求增强社会保障的经济功能
四、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要求建立科学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三部分 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思路
三、发展目标
第四部分 重点任务
一、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险体系
二、构建与首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福利制度
三、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五、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
六、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
第五部分 保障措施
一、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二、完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
三、建立基层服务平台保障机制
四、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
五、实施社会保障重大项目
前言
“十一五”时期,北京市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保基本、全覆盖,先保险、再救助,逐步完善提高”的思路,创新保障制度,填补社会保障制度空白,实现了社会保障制度全覆盖。
“十二五”时期是首都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与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对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居民收入分配格局,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全面小康型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按照“制度一体化、服务均等化、管理精细化”的思路,提出“十二五”时期北京市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全市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依据,是落实《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具体体现。
规划期限为2011年-2015年。
第一部分 发展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北京市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发展最快、人民群众得实惠最多的五年。按照“保基本、全覆盖,先保险、再救助,逐步完善提高”的思路,创新社会保障制度,填补制度体系空白,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全覆盖,社会保障制度从职工保障向全民保障、从城乡二元保障向城乡一体化保障、从单一层次保障向多层次保障发展,切实有效地保障和改善了民生,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创新社会保障制度,率先实现制度全覆盖
率先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创新建立“个人账户与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并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了制度模式、缴费标准、保险待遇城乡一体化。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2%。率先建立城乡统一、标准一致的城乡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61万老年人享受福利养老金。改革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统一了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6%。目前,我市初步形成了职工和居民的养老保障体系,参保人员达到163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