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安全生产防护与监控技术
加强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的研发及监管、事故预防预测及隐患排查、工业领域本质安全、安全生产网络化监控设备检测、职业危害安全监管、辐射安全保障等技术研发与应用。
3、自然灾害预测与防御技术
开展北京及周边地区气候预报预测技术及气候变化影响评估、人工影响天气关键技术、地震预测防御应急响应及指挥技术、区域地面沉降风险识别及灾变响应、森林防火监控管理系统等研究。
七、全力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实施《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全面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首都创新资源平台的资源统筹作用,积极开展部市会商,联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构建高效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化促进体系,大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快建设中关村人才特区、中关村科学城和未来科技城,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高端产业加快发展和布局优化,推进科技金融创新,全面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初步建成深化改革先行区、开放创新引领区、高端要素聚合区、创新创业集聚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策源地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一)深入推进政策机制创新和改革试点
1、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中关村新的先行先试政策
开展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试点,深化股权激励试点,推进示范区内股权激励试点方案审批。开展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试点,在科技计划项目中扩大间接费用列支范围和比例,开展分阶段拨付经费和后补助试点。积极与中央有关部门对接,在示范区内进一步研究开展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税收先行先试改革措施。支持产业技术联盟等新型产业组织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推进实施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试点管理办法。
2、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示范推广工作力度
探索建立新机制、新标准,完善新技术新产品评价体系,扩大中关村新技术新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重,支持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示范和市场推广。围绕城市应急、轨道交通、环境治理、社区医疗等城市管理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问题,以需求和应用为导向,组织开展具有标志性和影响力的关键技术应用和示范工程,推动中关村新技术新产品的市场应用。
(二)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1、健全科技成果的发现、评价、筛选和转化机制
发挥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审批联席会作用,统筹中央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资源,支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建设。发挥中关村发展集团作用,搭建重大项目投融资和落地服务平台,围绕成果的技术成熟度和产业化前景开展科技成果的评价筛选,组建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化实体,重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建设一批具有显著带动作用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创新财政投入模式,通过国有资本有序进退继续促进国有资本承接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股权投资与股权激励相结合。扶持引导民营资本参与创新成果转化。
2、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
以促进增加技术市场额为核心,构建和推进技术交易促进机构、技术转移促进机构、技术转移人才培训基地、交易服务机构为一体的体系建设。支持高校院所建立面向产业需求的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一批高校院所技术转移中心,建成中试开发、技术转移、成果孵化、股权激励等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载体。深入实施“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工程”,鼓励开放实验室主动挖掘企业发展需求,积极开展合作。不断总结推广孵化服务和创业投资相结合的新模式。
(三)加快建设中关村人才特区
1、大力聚集拔尖领军人才和培养创新型人才
深入落实“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加快引进站在国际科技与产业发展前沿的海归人才,优先支持高层次人才领衔科技重大专项。支持建设世界一流水平的新型研究机构。实施领军企业家培训工程,培养懂技术、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鼓励“中关村企业家顾问委员会”、“中关村100企业家俱乐部”、“联想之星”、企业家沙龙、中关村创业论坛等各类组织及活动发展,促进人才的有效互动与合作。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以及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建设,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学科带头人,培育一批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和新兴产业领域等方面的后备人才。突出企业人才培训的主体作用,强化岗位技能培训,培养扩充高技能人才群体。
2、完善人才体制机制和优化人才服务体系
建立和完善以高端人才为核心的科研经费管理机制,支持领军人才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鼓励高校院所的科研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建立人才在企业、高校院所之间的双向流动机制,支持优秀人才进入产业技术联盟等新型产业组织。完善创业扶持、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统一规划集中建设一批面向创新创业人才的公共租赁住房。加强中关村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优化人才资源配置。
(四)加快建设中关村科学城和未来科技城
1、加快建设中关村科学城
充分依托中关村科学城内的创新资源,通过存量资源挖潜置换、体制机制创新和城市规划管理创新,充分激活高校院所、中央企业、高科技企业、社会组织、地方政府的创新活力,推动协同创新。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创制一批重要的国际技术标准,建设一批高校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和央企创新产业园,加快集聚一批企业总部及研发机构。把中关村科学城建设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策源地之一。
2、加快建设未来科技城
依托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建设一流科研人才的集聚地,探索国际通行的科研开发与创业机制,打造大型企业集团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基地。积极推进一批大型中央企业创新资源集聚发展。同时,吸引国内新兴战略产业位居前列的民营企业总部和研发机构、海内外一流大学和创新人才的重点实验室、研发机构入驻园区。
(五)大力支持创新型企业做强做大
1、全面推动“十百千工程”
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集中各方面政策资源,深化支持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创新性强、处于行业龙头地位的重点企业,促进企业跨越式发展。对具有代表性的重点企业集中政策资源给予重点支持,培育形成400家千亿元级、百亿元级和十亿元级规模企业,形成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做强做大的有效模式。
2、深入实施“瞪羚计划”
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优势领域,选择一批专业性强、主营业务突出、产品和服务特色鲜明、成长速度快、发展前景好的重点企业,探索促进高成长企业快速发展的有效模式和措施,培育形成1000家“专、特、精、新”的“瞪羚企业”,推出一批细分市场占有率高、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六)促进高端产业布局优化
1、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集群跨越发展
按照“北优南拓、产业集聚、功能聚合、土地集约”的原则,根据发展需求适当调整示范区空间规模和规划布局,完善一区多园、各具特色的产业布局,重点建设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南部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形成分工明确、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格局,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快速发展。
2、统筹规划示范区产业空间布局
推进实施示范区产业空间布局规划,建立市、区联动机制,协调推进各园区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建立产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开展示范区产业布局调控,建立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评价和监控体系。
(七)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
1、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大力支持境内外股权投资机构特别是创业投资机构聚集和发展,推动设立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的股权投资基金。深化和扩大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非上市股份公司报价转让试点,探索建设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和全国非上市企业股权交易中心。不断壮大上市公司群体,形成更具影响力的“中关村板块”。
2、开展科技金融创新试点
建立完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支持银行在中关村设立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特色支行和信贷专营机构。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扶持资金,支持银行开展信贷创新试点。支持以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为主要业务的小额贷款机构的发展。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监管试点。深入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试点。全面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试点,促进知识产权的市场转化和金融服务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