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 洋(小河区政府副区长)
吴筑蓉(清镇市政府副市长)
孙 葳(花溪水库管理处副处长)
罗佳玲(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徐向阳(国电贵州电力有限公司红枫水力发电厂副厂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余国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人:胡珍萍,联系电话:5500548 5513747。(贵阳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组名单见附件1)。
四、责任分解
花溪水库及花溪河段、阿哈水库、红枫湖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从2011年7月开始,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清镇市政府、花溪区政府、小河区政府、云岩区政府、市两湖一库管理局、花溪水库管理处为第一责任单位,其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作为配合单位,根据各成员单位自身职能,结合达标建设具体目标要求,制订“2010-2015年贵阳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总体方案”(见附件2)及“2012年贵阳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计划”(见附件3)。各单位根据责任分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任务,使供水保证率显著提高,居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确保全面完成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任务。
五、资金保障
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所需经费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解决,可在水资源费中列支。本着“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水源保护补偿机制。
六、建立考核机制
建立考核机制,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地区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含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附件1.贵阳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组名单(略)
附件2.2011-2015年贵阳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总体方案(略)
附件3.2012年贵阳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计划(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