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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采购“地沟油”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的通知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采购“地沟油”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严禁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采购 “地沟油”,切实加强食堂餐厨废弃物管理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要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提高对“地沟油”整治和加强餐厨废弃物监管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落实责任。
  二、完善制度,严格管理
  (一)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建立健全食品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严禁从非法渠道购进“地沟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的食品。学校(幼儿园)实际使用食用油与采购数量要相符,并有食用油采购和索票的记录。
  (二)学校(幼儿园)食堂必须建立厨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理制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处理餐厨废弃物时,必须留存收购者的有效证件复印件、承诺书、处理台帐记录等。
  三、加强监督,严格检查
  (一)要开展自检自查。对学校(幼儿园)食堂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于9月29日上报自查书面材料(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负责汇总所辖学校(幼儿园)自查情况上报)。
  (二)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师生科学消费,提高师生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师生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校园环境。
  (三)开展联合督查。我局将联合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等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进行督查,对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政策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的,将按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领导责任,并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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