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条件。
五、专家征集范围
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行政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介机构等符合条件的专家。
六、专家征集方法
(一)申报资料:
1、《徐州市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申请登记表》(附表);
2、毕业证书、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
3、个人近期成就材料,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复印件;
4、其他证明的材料。
(二)申报程序:
1、单位或个人向市财政局报送有关资料。
2、市财政局审定专家资格后,将专家资料登记入库,建立专家档案,做好专家资料的保密工作。
3、市财政局向专家颁发资格聘用证书。
七、专家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
(一)权利
1、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部门(单位)绩效管理目标、指标、可行性报告等情况的知情权;
2、研究设计绩效管理指标;
3、对绩效管理部门(单位)、项目情况,提出专业问询;
4、到部门(单位)项目现场实地调研;
5、其他权利。
(二)责任
1、积极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事前对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指标、可行性报告等提出书面建议;
2、参与对部门(单位)的现场勘察、问询、复核,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析比对,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出专业意见,并对所提出的意见负责,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3、 遵守工作纪律,对项目单位提供的材料和业务内容,评价结果及相关结论等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对外披露;
4、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在工作过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被评价单位及个人的经济好处。否则,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专家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5、 对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部门、项目应予回避;
6、 参加接受市财政局组织的有关培训、资格复审,及时报备通讯、单位、职务变动等情况;
7、其他责任。
八、专家管理
(一)分级管理。市财政局根据项目工作量及其难易程度等,将专家分为高级专家、中级专家、专业技术类。
(二)选聘管理。市财政局根据绩效管理需要和项目实际,从专家库中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选取,并给予专家评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