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发展养殖业产品加工业,促进养殖业产品深加工增值。根据市场需求、养殖基地生产规模及郊区功能定位,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重点加快生产规模大、技术力量强、加工产品精、品种数量多的大型养殖产品龙头加工企业建设。通过发展以加工企业为龙头的养殖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养殖业产品加工增值,推动养殖业向二、三产业延伸,拓宽农民就业门路,增加农民收入。
5、加快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快以加工企业和生产企业(农户)为主体、以经济利益为纽带、以市场化运作为机制的各类新型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使郊区具有较大规模的、规范化的养殖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500个。一是进一步加快市级养殖业行业协会建设,加快市奶业协会和市饲料工业协会向市场化转型;加强和完善北京养鸡业协会、市渔业协会等新型协会建设;加快筹建市畜牧业协会,逐步建立和完善各行业分会。二是在养殖业优势产业区(县)和乡(镇),积极培育和发展一批优势产业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优先完善优势区(县)的奶业和肉鸡协会建设。通过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水平。
6、逐步建立起封闭式的养殖、加工和营销体系,实现全程质量监管。要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要求和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化生产经营方式,逐步建立起封闭式的养殖、加工和营销体系,实现从饲料、用药、防疫、加工、运输到销售环节全过程质量监管。
7、推广和普及节水养殖,节约水资源。一是要大力推广节水型养殖品种,减少养殖水耗;二是要积极普及和推广节水型生产工艺,并制定严格的节水措施,减少对水资源的浪费。同时,要加强对再生水的利用。对新建大型养殖场要通过水资源评价确定合理的养殖规模。
8、鼓励发展农牧结合养殖方式,实现良性循环。随着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有机农产品的发展,郊区农业对有机肥的需求量将不断增加。要按照产业相互依托、相互渗透的循环经济模式,采取农牧结合、种养互动等方式积极发展生态养殖,将畜禽粪尿变废为宝,实现农业良性循环。
9、鼓励发展休闲观光养殖,拓展养殖业新功能。按照“221行动计划”的要求,积极鼓励发展集养殖、旅游观光和餐饮为一体的休闲观光养殖,拓展养殖业的新功能,满足市民的多样化消费需求。
(四)加强养殖业环境综合治理
进一步加快郊区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综合治理,规模养殖场要建立健全封闭式的粪污存贮设施,做到不渗漏、不外溢,切实解决养殖业生产对地下水源和周边环境的污染问题。一是加快对郊区现有规模畜禽场的综合治理。各区(县)、总公司要按照隶属关系,本着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对现有工艺不合理的养殖场进行改造。凡使用水冲粪办法的企业要坚决取缔水冲式清粪,改为人工清粪与漏缝地板排尿相结合的保洁方式,并通过沉淀池沉淀、生物、生化处理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治理,达到环保要求。2006年底前完成郊区规模化猪场粪污治理,2008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规模化畜禽场污染治理。二是加强新建养殖项目的管理。新建的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产品加工企业要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对新建大型养殖、加工企业,要由所在区县环保部门会同畜牧主管部门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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