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目前,我县气象灾害防御的基础设施仍然薄弱,气象灾害的综合监测体系尚未形成,公共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播发设施未能满足需求。根据《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琼府办〔2007〕78号)精神,为更好地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由于全球气候持续变暖,各类极端天气事件频繁,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不断加重。当前,要主动应对气候变化和防御极端气候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人类与自然和谐,要认真加强气候变化监测,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预报预警服务,要切实提高全社会防御灾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要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气候资源。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加强沟通、协调、合作,采取有力措施将防御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提高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准确率
针对严重影响我县的台风、暴雨、雷电、干旱等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要加强气象灾害发生机理、预报预测和防御等科学技术研究,建设分灾种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业务系统,进一步增强气象灾害监测和预报预警能力,切实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尤其要提高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的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和雷电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提高台风、干旱等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预测和风险分析的能力。
三、加强气象灾害监测网络系统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按照《海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要求,完善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网,在现有的六弓、三道、新政和毛拉洞自动站的基础上,积极筹建什玲、毛岸、仙龙洞、八村监测站,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全县的监测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