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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八批高层次人才项目的通知

  6.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项目资助,应与江苏省内的合作单位签订不低于相应期限的工作、服务或项目合作协议。
  7.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三)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参与对象
  1.申报项目参与对象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项目负责人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创新创业型高水平项目,其负责人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3.高技能人才申报项目,申报者应具备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本领域技术领先,有参与省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并在该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和贡献。
  三、申报和评审工作程序
  (一)单位申报。“六大人才高峰”第八批项目资助工作由申报者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人才培养规划,进行择优推荐,确定申报人选。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时,可直接向省相关部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
  (二)审核推荐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辖区内相关产业(行业)领域用人单位(不含省部属单位)材料的申报受理和审核推荐。
  2.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本领域省(部)属单位材料的申报受理和审核推荐工作。新兴产业领域项目申报材料,省属高校和驻苏部属高校报省教育厅,其他申报材料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六大重点行业领域项目申报材料按原申报程序和途径向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申报。
  3.民营科技企业材料的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委托企业所在地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以上材料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部门审核后,统一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材料初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提交“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专家评审委员会。
  (四)专家评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材料申报行业和产业、专业分布情况,遴选专家,组建若干专业评审组和项目资助专家评审委员会,依据规范程序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提出列入“六大人才高峰”第八批资助项目的名单和资助类型的建议。
  (五)确定额度并上报方案。依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提出项目资助额度的建议,并将第八批项目拟资助名单、资助类型、资助额度等情况上报省政府和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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