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医保中心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医管[2011]14号)
各科室: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苏人社党〔2011〕3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中心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并以此为基础,全面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三走进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省医保中心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本办法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省医保中心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中心作风建设,全面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持续开展以“便民惠民、服务发展”为目标的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深入开展“三走进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和改进中心廉政建设,根据中央、省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苏人社党〔2011〕3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旨,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工作效率与效能为重要着力点,以贴近基层、服务群众、大兴调查研究与解决问题之风为抓手,坚持便民惠民,坚持优质高效服务,坚持求真务实,坚持清正廉洁,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三走进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加强中心廉政建设作为推动中心作风建设的重要途径,并贯穿于作风建设始终,强化大局观念、组织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形成深入基层、求真务实、团结协作、优质高效的工作氛围,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总体目标
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三走进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加强和改进中心廉政建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在内涵上高度统一。通过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增强中心干部职工的学习意识、效能意识、服务意识、群众意识和廉洁意识,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服务优、效率高的医保经办管理干部队伍,更加充分地发挥中心自身职能作用。主要目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