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12年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1]11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2012年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大连市2012年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青山工程动员大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凝心聚力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提高我市林业生态水平,推进森林城市和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政府青山工程动员大会精神为指针,以市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为主导,以山、水、林、田、路、村综合绿化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优化升级为方向,大力实施青山绿化、森林乡村、花园单位、经济林、森林(湿地)公园、绿色通道、苗木繁育等十大工程,采取政府组织、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运行模式,实行造管并重、成片推进、整体绿化,全面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水平,努力实现国际一流生态城市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原则。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科学管理的现代林业建设机制,确保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二)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指标,各区市县、先导区全权负责,实行属地化管理,落实责任制度,推进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进程。
(三)规模绿化原则。坚持山、水、林、田、路、村综合绿化,实施大规模、跨区域、成单元、全方位推进。
(四)优化升级原则。栽植大规格苗木,搭配乔、灌、花、草,实行立体绿化,坚持合理密植,推进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
(五)目标管理原则。围绕完成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任务,市、县、乡、村层层签订责任状,进行任务分解,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三、建设目标
(一)主要任务
2012年,全社会投入100亿元,栽植树木2亿株,造林补植90万亩(经济林23万亩)。
(二)重点工程
全市着力建设十大青山生态系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