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业标准
除达到《河南省专业示范产业集聚区创建办法》规定的示范产业集聚区综合标准外,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还应达到六项专业标准:
(一)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区内企业100%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计量检测管理体系,规模以上企业都积极推广卓越绩效模式、精益生产、标杆管理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90%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通过HACCP认证或食品管理体系认证,危化品生产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高污染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二)品牌带动效果显著。区内主导产业拥有一批获得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和中国名牌产品、河南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荣誉称号的企业。名牌产品和知名品牌数量居全省前列,名牌企业产值、利税占区内比重逐年增加,重点企业和品牌知名度高、影响力大。
(三)标准水平先进。区内主导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85%以上,拥有一批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和标准制定、修订快速应急机制并运行良好,具有较大的国内外标准化活动的影响力,自主创新能力强,拥有公共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四)质量诚信体系完善。建立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发布制度和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拥有一批省级质量诚信A等企业,建立统一的企业质量诚信档案,把产品质量状况作为衡量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定期发布质量诚信信息,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
(五)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保障有力。有与主导产业、主导产品相适应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质量检测把关、技术标准制定和科技创新服务。
(六)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健全。建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机制,定期发布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其生产企业100%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主导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5%以上,顾客满意度高、消费者投诉率低。建立有效的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机制,近三年内未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事件和重大质量问题,无较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五、创建工作程序
各产业集聚区在自愿的基础上,在省质监局和当地质监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创建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活动。程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