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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环境容量状况研究报告的通知


  将环境容量状况与污染物排放情况对比,结果显示,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大于环境容量限值,环境容量超载较为严重。18个省辖市中,仅信阳、洛阳、驻马店等市的部分河段化学需氧量有剩余环境容量,信阳、驻马店等市的部分河段氨氮有剩余环境容量,其他地区已无化学需氧量、氨氮环境容量。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尚有部分环境容量,其中二氧化硫剩余环境容量为21.8万吨/年,氮氧化物剩余环境容量为71.9万吨/年。但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许昌、三门峡、济源7市已无二氧化硫环境容量,且郑州、洛阳、安阳、三门峡等市区域二氧化硫排放量超载严重;郑州、洛阳、焦作、济源4市已无氮氧化物环境容量。
  从上述测算结果可以看出,虽然我省“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了有效削减,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但受人口、产业结构因素的影响,我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很大,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位于全国前五位以内,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总体已无环境容量,氨氮超载尤为严重;大气环境虽总体尚有容量,但部分区域超载严重,同时考虑到能源消费的不断增长、机动车保有量的刚性增加等因素,从长远看,我省大气环境容量状况也不容乐观。我省环境容量的总体情况可概括为:水环境已无容量、氨氮成为首要污染物,大气尚有部分容量、局部区域严重超载。
图一 各省辖市二氧化硫环境容量与2010年排放量比较图(略)
图二 各省辖市氮氧化物环境容量与2010年排放量比较图(略)
图三 各省辖市化学需氧量最大允许排放量与2010年排放量比较图(略)
图四 各省辖市氨氮最大允许排放量与2010年排放量比较图(略)

  二、问题及压力

  (一)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环境容量未能得到高效利用

  产业结构仍然偏重的现状是环境容量超载、未能高效利用的主要原因。

  一是第三产业发展严重滞后。服务业单位产值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强度远低于第二产业,但我省第三产业比例较低。2010年我省三次产业结构为14.2∶57.7∶28.1,第三产业比重低于全国水平约14个百分点,也低于湖北、湖南、江西、安徽等中部省份。

  二是工业比重较高,整体结构粗放,呈现出“一高两低”,即资源能源及原材料产业比重高,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比重低。我省建材、有色、化工、钢铁、电力、煤炭等资源能源原材料行业占工业总量的比重高达55%以上,煤、铝、纱、水泥等初级产品产量在全国排名靠前;而与此对应的是,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不足20%,汽车、电脑、集成电路、手机等终端工业产品产量排名靠后,而这些新兴产业万吨能耗创造生产总值能力是钢铁、有色、水泥等资源型产业的5-20倍,污染物排放却不足钢铁、有色、水泥等行业的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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