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1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乐府办〔2011〕14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2011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乐东黎族自治县2011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减轻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稳定的生产生活秩序,根据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做好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琼土环资储字[2011]4号),现结合我县灾情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应急机构领导小组
组 长:李永群(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林智勇(县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
陈 锐(县人武部政委)
佟 林(武警乐东中队中队长)
成 员:符策晓(县政府办副主任)
邢 达(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麦赞华(县公安局政委)
彭文泽(县财政局局长)
周 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邢琼尧(县民政局局长)
吴 鹏(县卫生局局长)
黎兴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清永(县水务局局长)
陈发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受智(县水务局副局长、县三防办主任)
周亚典(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李子更(乐东公安边防支队支队长)
林 裕(乐东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张尤乐(乐东农垦办事处副主任)
职 责:统一指挥和部署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二)成立抗灾抢险工作协调小组
组 长:邢 达(兼)
副组长:吕永强(抱由镇镇长)
罗世光(大安镇镇长)
陈运波(万冲镇镇长)
邢益琼(千家镇镇长)
柯奉豪(志仲镇镇长)
陈广军(九所镇镇长)
郑万继(利国镇镇长)
方华东(黄流镇镇长)
孙树琼(佛罗镇镇长)
陈卫华(莺歌海镇镇长)
张国辉(尖峰镇镇长)
成 员从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县三防办、县公安局及各医疗机构抽调人员组成。
职 责:组织实施抗灾抢险工作。